• 17782985230
  • E-mail:sales1@adkosun.com
?

聯(lián)系我們

  • 電話:029-89565356
  • 手機:17782985230
  • 郵箱:sales1@adkosun.com
  • Q Q:2668257533
  • 地址:中國西安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涇渭工業(yè)園東西三號路南
  • 網址:http://www.www.wwwbz59.com
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新聞中心 > 行業(yè)資訊 >
0

能源領域改革將朝政監(jiān)分離跨出大步

發(fā)布日期:2013-11-07  瀏覽次數:       作者:www.kosunjixie.com 文章來源:www.www.wwwbz59.com
我國能源領域的價格改革相對緩慢,可以說還沒有實質性進展,導致當前能源產品比價關系不合理、上下游之間價格傳導不暢、價格構成不完整等弊病。在解決價格矛盾時,仍存在政府直接管制,以調代改、以短期順價和調價來緩解長期的供求和上下游矛盾的認識偏差和指導思想誤區(qū)。預計三中全會后,能源價格改革步伐將加快,改革的方向是讓市場供求關系成為價格決定的基礎性和主導性力量,盡可能縮小政府制定和干預價格的范圍和程度,最終向市場定價、以放為主的新機制轉變。

  我國眼下已進入了“三中全會時間”,國內外都在預估全會將會釋放哪些改革與發(fā)展的信息,都在期望能通過改革釋放巨大紅利,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論及新一輪改革的具體內容,當前最受大家關注的是由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所提出、簡稱為“383方案”的設想,即“三位一體改革思路、八個重點改革領域、三個關聯(lián)性改革組合”的基本思路和行動方案。“三位一體”指的是推動完善市場體系、轉變政府職能、創(chuàng)新企業(yè)體制;“八個重點改革領域”涉及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基礎產業(yè)、土地、金融、財稅體制、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創(chuàng)新機制、涉外經濟體制;“三個關聯(lián)性改革組合”指放開準入,引入外部投資者,加強競爭;深化社會保障體制改革,設立“國民基礎社會保障包”;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集體土地入市交易。

  “383改革方案”確實可以說改革力度空前。比如在能源領域,與我國能源生產、消費的快速增長相比,當前我國能源管理體制遠遠落后,體制改革始終在市場經濟和國家宏觀調控的結合和平衡中蹣跚前行,還存在市場主體不健全、市場競爭不充分、能源價格未理順、行業(yè)管理不夠集中、行政管理色彩濃、法律體系不健全等諸多問題。按“383改革方案”的行動路線,改革后的能源領域將會出現截然不同的嶄新面貌: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逐步得到理順,能源領域行政管理色彩逐步淡化;能源市場準入方面將有實質性進步,能源市場主體多元化和企業(yè)產權多元化方面取得積極進展,市場結果將邁向“X+1+X”結構;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更加市場化,市場信號對能源行業(yè)發(fā)展的引導作用得到更好發(fā)揮;能源領域配套和監(jiān)管制度建設將更加健全,能源價格的國際話語權將得到提升。

  由于能源行業(yè)屬于我國基礎性產業(yè),長期以來政府通過控制貸款規(guī)模、土地指標、產能數量、項目審批、價格管制以及企業(yè)領導人任命等行政性直接干預手段,管理帶有濃厚行政色彩。改革后,政府職能將得到進一步轉變,許多行政許可和審批項目被取消,政府決策也不再由單一部門自主決定,而是綜合各方意見后決策,政府運作透明度將大增。同時,政府對能源領域將會通過貨幣、財稅等總量手段,或改善宏觀調控,微觀的直接的管制或干預行為將會大大減少。

  我國能源領域目前的壟斷局面,已對自身發(fā)展和整個經濟社會發(fā)展全局產生了日益明顯的負面影響,社會各方要求改革的呼聲很高。筆者認為,要想推進能源領域的市場化改革,首先是要放寬市場準入,允許民營資本、外資進入能源領域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應該并能放開的領域全部放開,以便形成競爭性的市場結構。在能源領域上游環(huán)節(jié),可考慮放寬非常規(guī)和常規(guī)油氣資源勘探開發(fā)市場準入,引入競爭機制,完善礦權出讓和轉讓制度,將頁巖油等非常規(guī)油氣資源作為獨立礦種,納入礦權管理,加速相關資源的勘探開發(fā)。對于中游運輸環(huán)節(jié),應改變當前石油天然氣管網被中石油、中石化等少數石油巨頭壟斷,形成上游勘探生產與運輸一體化的局面,將管網與上游勘探生產分離出來,并可組建若干家油氣管網公司,獨立核算,強制其“第三方準入”。同時,考慮到油氣管網公司業(yè)務的自然壟斷特性,建立對油氣管網的政府監(jiān)管和定價制度。對于下游銷售環(huán)節(jié),也應放開進入條件,取消配額和經營資格證書審批,允許不同市場主體參與能源的批發(fā)零售環(huán)節(jié),增加市場供應主體。

  與其他行業(yè)價格改革相比,能源領域的價格改革相對緩慢,可以說還沒有實質性進展,導致當前能源產品比價關系不合理、上下游之間價格傳導不暢、價格構成不完整等弊病。在解決價格矛盾時,仍存在政府直接管制,以調代改、以短期順價和調價來緩解長期的供求矛盾和上下游矛盾的認識偏差和指導思想誤區(qū)。預計三中全會后,能源領域價格改革步伐將加快,改革的方向是市場形成機制,讓市場供求關系成為價格決定的基礎性和主導性力量,盡可能縮小政府制定和干預價格的范圍和程度,最終實現由政府定價、以調為主的舊機制,向市場定價、以放為主的新機制轉變。

  從不同類別能源產品價格改革看,成品油價格將不再由政府直接規(guī)定,改為在石油價格出現較大幅度波動時采取臨時性干預措施。另一方面將大力推進石油流通體制改革,取消對進口原油、成品油、天然氣的限制。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將會緊隨石油價格改革步伐,在總結2011年出臺的兩廣地區(qū)天然氣價格改革試點經驗基礎上,逐步推開和擴大,進一步理順天然氣價格水平及與其他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同時,適當放寬天然氣進口準入條件;改進天然氣行業(yè)市場準入辦法,鼓勵多主體參加頁巖氣等非常規(guī)天然氣資源的勘探開發(fā)。在天然氣出廠和進口環(huán)節(jié)的競爭基本形成后,放寬天然氣出廠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天然氣管網公司將會獨立出來,并第三方準入,政府仍將繼續(xù)加強和完善對管輸價格的監(jiān)管。電價改革將參考天然氣價格改革經驗,按照“放開兩頭、監(jiān)管中間”的思路加快推進電價形成機制,推動大用戶直購電改革,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逐步由市場定價,輸配電價實行政府管制,全社會會逐步推行“階梯電價”。水價也會推行“階梯水價”。

  能源領域配套和監(jiān)管制度建設,主要體現在根據經濟社會形勢的發(fā)展以及能源行業(yè)的新特點、新趨勢相應修改相關法律法規(guī)上,出臺或調整與能源行業(yè)相關的財稅政策,進一步理順能源價格與價外稅費的關系。例如,調整環(huán)境稅和資源稅,不僅將充分體現能源的稀缺性,還能將其生態(tài)、環(huán)境恢復成本顯性化、數量化和貨幣化,同時還將調整能源溢價的初次分配關系,對于一定時期內能源溢價顯著的異常情況,探索實施能源性產品的特別收益金制度,防止能源溢價利益全部被能源開采企業(yè)獲得,而成本由社會承擔的局面。此外,在建立獨立運作、政監(jiān)分離、職能完善和有效監(jiān)督與制衡的現代監(jiān)管體制的道路上,建立區(qū)域性乃至國際性大宗能源商品交易市場,特別是石油天然氣期貨市場和現貨交易市場的步伐可能邁得更快一些。

?